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50t/d硼硅酸盐特种玻璃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对现有50t/d硼硅酸盐特种玻璃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主要涉及窑炉、铂金通道、锡槽等工段进行冷修及新建工作。冷修完成后,生产线年产能硼硅酸盐特种玻璃18250吨,成品率75%,项目建设投资495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采购唯一性
我公司高硼硅特种玻璃生产线为国内首条高硼硅特种玻璃生产线(全球共******有限公司的关键技术由中国************有限公司拥有多项行业首创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专利技术及专有技术,并承建过包括蚌埠中显电子信息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触摸屏用高铝盖板玻璃生产线、印尼9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韩国KCC12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沙特加迪安等多个国内外大型项目,拥有雄************有限公司总包并形成了成套的技术方案,而对比国内其他单位,均不具备相关高硼硅特种玻璃技术实力及工程经验。
因此,从公共安全、技术专有及资料涉密等因素考虑,为了保障整个生命线系统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确保技术性能和系统功能的实现,只能从******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本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条件。
(二)项目建设紧急性
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充分利用中国建材国际工程已有的技术沉淀和专家队伍,进行定制开发才能满足上述文件时间要求。本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的相关要求。
(三)满足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本项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条件。
综上,50t/d硼硅酸盐特种玻璃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满足《政府************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总承包方。
(四)专利不可替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本项目采用******有限公司专利为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符合不进行招标情况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闫立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联 系 人:宋主任
联系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陈洁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