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谢通门县驻村干部用车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1808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12 月06日09时5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2024-23624
2、项目名称:谢通门县驻村干部用车政府采购项目.
3、预算及最高限价:480.00万元
4、采购需求:(1)租赁车辆25辆用于驻村干部开展驻村工作用车,车辆日常使用由乡镇党委统一调配,用车人员要对用车事由真实性负责,如实登记车辆基本信息及使用情况,接受县、乡驻村办、驻村临时党支部和社会各界对用车情况的监督。用车人或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和地点,不得变更车辆用途。车辆到达目的地或行驶途中,不得从事驻村工作无关的活动。
(2)租赁采取整体打包运营形式,驾驶员及车辆保险、审车油料、过桥过路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驾驶员招聘应当优先从我县群众中招聘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嗜好、国家通用语言较好,熟悉县、乡村情路况的人员中选配。
(3)中标方应当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原则上每季度针对全体驾驶员召开1次安全警示教育并集中检查1次车况,确保用车安全。车辆因维修、保养等原因(3天以上)不能服务驻村工作的,中标方应当立即调派同级车辆临时顶替开展驻村工作,车辆运营过程中涉及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详见清单附件)。
5、合同履行期限:车辆到位且上牌备案后12个月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请提供证明文件):
2.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中标人需满足在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公司和车辆进行备案,或者承诺中标后及时进行备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相关车辆应安全系数优、性价比高、通过性好、实用性强,有全额保险(保险含乘客、驾驶员),每辆车需安装卫星定位及车内监控等设备(若为针对本项目新购置车辆,需承诺中标后一周内达到此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23时59分,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18088/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6日09点55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于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进行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的时间为准,解密时间至发起解密开始30分钟内完成解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为中标价的1.2%,由中标人承担。如潜在中标人/中标人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况,或违反采购文件的情况,导致无法确定中标人、废标、中标人放弃项目、被取消中标资格等,代理服务费由违法、违约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要求予以承担,投标人对此完全接受且不提出任何异议。
******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4、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如果强基惠民工作经费政策等相关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项目实施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调整《招标文件》,直至单方终止本项目招标程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组织部
地址:日喀则市谢通门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珠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鲁喀双创中心413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