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2月25日 10:15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采购价格固定,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粮食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2023年产小麦
1.2数量:2864.194吨,共1个标段,最终按实际出库数量为准。(详见交易清单)
1.3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竞购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1.4出库价格:委托方仓库车板价,小麦:2500元/吨,实际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1.5出库期限:自开仓之日20天内结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
1.6交收地点:******有限公司罗古墩5号仓。
2.采购轮入粮食
2.1品种:2025年产小麦
2.2数量:2864.194吨,采购数量必须达到2864.194吨,否则视同违约。
2.3质量要求:入库小麦须是2025年度产新小麦,质量符合国标二等及以上标准。水分<13%;杂质≤1.0%(其中矿物质含量≤0.5%);容重≥770g/L;不完善粒≤6.0%(其中赤霉病粒≤2.0%);面筋值≥27,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呕吐毒素≤600u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其他卫生指标符合小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杂质过筛带回;散筋小麦拒收。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2入库价格:固定入库价,委托方库内车板价,小麦:2560元/吨。
2.3轮入时间: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自入库之日起20天内结束。
2.4交收地点:******有限公司指定库区。
2.5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协商、未了解公告内容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应预交2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的1.5‰作为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出库完成后可退还单项出库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中标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中标方直接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中标方将货物运至委托方指定地点,先货后款,按到货批次逐批确认、逐批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交货在交割期内必须完成,否则视同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该环节的交易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中标方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章勇 ******
芮皓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
李佩璇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