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宫村粮食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JSZC-321112-DLYC-C2025-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12-DLYC-C2025-0002
项目名称:南宫村粮食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6万元;
采购需求:
南宫村粮食加工能力提升项目(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1)磋商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9〔************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2-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丹徒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zjzc/xzzn/),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
2、供应商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镇江CA数字证书的办理:镇江地区意源(方正)CA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
3、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镇阳路1号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长江路滨江壹号第5层522室
联系人:戴立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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